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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资格审批
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2007-12-11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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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
目
内
容
1
项目名称
货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资格审批
2
类别及编号
泰管行政许可
-005
3
项目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
4
办理对象及范围
辖区内从事货物运输业并符合相关条件的纳税人
5
办理条件
自开票纳税人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单位的申请报告3份 2、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认定表,上一年度提供货物运输劳务金额在20万元以上,新办企业注册资金在30万元以上 3、营业执照复印件3份 4、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3份 5、车辆道路运输证复印件3份 6、自有房屋产权证书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3份 7、购置自有运输工具购买发票复印件3份。
6
办理程序
受理
→审查→决定→送达
7
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8
费用情况
本许可项目不收费
9
办理结果状态
在本单位可以全部办结
10
办理部门名称
景区分局各责任区
11
办理地点、邮编
泰安市红门路北首
271000
12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3:00—17:00(节假日除外)
13
联系电话
6208659
14
传真号码
点击下载
15
电子邮箱
16
网上表格下载(下载网址)
无
17
网上办理情况(办理网址)
无
18
监督电话
6208657
19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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