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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超声技术或者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
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2007-12-20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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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
目
内
容
1
违法行为
利用超声技术或者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
2
类别及编号
泰管行政处罚
-526
3
依
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六条
(同上) 2、《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四条(同上) 3、《山东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第十七条。
4
处罚对象及范围
利用超声技术或者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
5
处罚程序
6
处罚措施
违反本规定,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陛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卫生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六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事项可由计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完成,情节严重的由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7
执法主体
泰山景区社会事业局
8
联系电话
8066073
9
传真号码
10
电子邮箱
Syj6073@163.com
11
监督电话
8250322
12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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