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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介绍妊娠妇女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
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2007-12-20 字体: [ ]
序号
 目
  
1
违法行为
组织、介绍妊娠妇女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
2
类别及编号
泰管行政处罚-525
3
 据
《山东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第十八条。
4
处罚对象及范围
组织、介绍妊娠妇女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
5
处罚程序
 
6
处罚措施
违反本规定,组织、介绍妊娠妇女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此事项可由计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完成,情节严重的由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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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主体
泰山景区社会事业局
8
联系电话
8066073
9
传真号码
 
10
电子邮箱
Syj6073@163.com
11
监督电话
8250322
12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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