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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出卖或者骗取婚育证明的
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2007-12-20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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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
目
内
容
1
违法行为
伪造、出卖或者骗取婚育证明的
2
类别及编号
泰管行政处罚
-529
3
依
据
1、《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2、《山东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4
处罚对象及范围
伪造、出卖或者骗取婚育证明的
5
处罚程序
6
处罚措施
伪造、出卖或者骗取婚育证明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
1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
执法主体
泰山景区社会事业局
8
联系电话
8066073
9
传真号码
10
电子邮箱
Syj6073@163.com
11
监督电话
8250322
12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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