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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地方税务局景区分局 负责辖区内地方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的征收管理和有关行政执法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省、市局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
2 、根据本地经济发展规划,制定地方税收收入计划,充分运用税收经济杠杆,促进地方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3 、依据市人大通过的财政预算和市局税收计划,编制本年度税收计划,依法组织税收收入。
4 、组织实施本地地方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以及各种规费的管理和稽查,负责普通发票及有关税收票证的管理。
5 、监督检查本地税收执法情况,负责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
6 、负责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
7 、负责本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培训和队伍管理工作。
8 、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系统人事、财务经费、固定资产、装备和基建等工作。
9 、负责本系统税收信息化工作的规划、实施。
10 、承办市地方税务局和泰山景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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